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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sunlangwolf

【转载】【热点】医改不应陷入“模式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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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10-19 17:10:38 | 显示全部楼层
医疗卫生体制改革逐渐明晰



 随着卫生部新闻发言人对中国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厘清,我国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思路变得更加清晰:我国农村普遍实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城市推广社区卫生服务,这两种方式并举的含义,是对中国老百姓提供基本医疗保障。

  由于拥有13亿人口,且这些人口分别居住在医疗条件目前差异较大的城市和农村,使得中国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目标是要探索一个适合中国国情的医疗卫生体制,绝不可能简单照搬其他只有几千万人口的欧洲国家或经济发达的美国模式。

  按照卫生部部长高强给出的时间表,到2010年,中国农村将普遍实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覆盖约7亿人。为此,国家每年将补助资金达300亿元,解决农民 “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

  目前我国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人口3.96亿,占全国农业人口的44.7%,已接近农村人口一半。

  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方面,上海市是先行者,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综合改革以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病人门诊次均费用下降了14.2%,检查项目费用下降达39.5%。

  目前,全国95%的地级以上城市、86%的市辖区和一批县级市开展了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卫生部表示争取到2010年在全国各城市达到以街道办事处为单位,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覆盖率达到95%。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社区卫生服务,如同医疗卫生保障的两张网。这两张网的惠及对象,应该涵盖并支持中国百姓的最基本医疗需求,让每个人都能就近看得上病、花少量的钱看得起病。在提供基本医疗保障的前提下,让百姓在各种档次的医疗上有多种选择,应该是中国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最根本的目标。 (国际金融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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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10-20 12:49:28 | 显示全部楼层
医改中国模式成热点 然只能是过渡模式



在近日的报纸和网站上,“医改走中国模式,两种基本医疗覆盖城乡”的新闻又成为大热点。

  “医改模式”之争,经历了一个有趣的过程:医改小组比较青睐的“英国模式”,虽然赢得了大家的一片欢呼声,但“全民同保”被一些人斥为“大包大揽”、不切实际。本月10日,卫生部发言人出面澄清:模式之争本来就是一个不存在的问题。话音刚落不久,18日,“中国模式”走进了大众视野。

  根据卫生部新闻发言人的解释,所谓“中国模式”就是:农村普遍实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城市推广社区卫生服务,两种方式并举,对中国老百姓提供基本医疗保障。其实,10日卫生部也曾经表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新的方案‘没有时间表’”,刚过去没几天,就有“中国模式”的推出,多少有点出人意料。也许它还带有一些试探性质,毕竟,这个模式与人们期待中的模式或方案多少有些差距。

  差距何在?这个城乡有差别的保障模式,说白了即城里人的保障好一点,农村人的保障低一点。赞同者看中这个方案的理由是,它“符合国情”,符合“现阶段经济发展水平和财政承受能力”。乍看起来,他们的逻辑似乎简单,很“务实”:全民医保这样花钱的事情,只有等钱够多了,才有可能去办。

  回头看看早已确立全民医保的国家,是不是这样呢?近百年来,160多个国家都先后建立了不同形式的社会保障和医疗保险制度。别的不说,近百年前的英国,70年前的美国,68年前的日本,不比我国目前的经济水平高吧?他们可以以当时有限的财政收入负担国民的医疗,为什么我们现在做不到?

  再穷也要看病,这是人类最朴素最可贵的情感。我们经常看到这样的情景,一个人得了重病或绝症,他的家庭无论多穷,往往是千方百计求医问药,只要有一线希望,不惜四处举债挽救生命。一个家庭对于它的成员是如此态度,一个国家对于其公民是不是也应该这样呢?

  什么叫“以人为本”?人——不管城里人还是乡下人——有病了,可以得到应有的、平等无差别的医治,应该是起码的标准。

  近些年来,我们在谈论可持续发展和科学发展观时,更多提到的是环境、资源、能源等问题,甚少有人论及人的素质(包括身体素质和智力素质)对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性。需要强调的是,科学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着眼于国家和民族的未来发展与长远利益,关心环境也好、资源也好,最终都是在关心人;而关心人,最不能忽略的是关心人的健康,让所有的国民得享同等的医疗保障,已经成为可持续发展的首要内容。将城乡分开考虑的模式,是沿袭计划经济时代的政策思路,在人口流动日益频繁,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的今天,已经不能适应农村的现实。试问,一个在城市打工的农民得了病,能花几百块钱的路费回到乡镇卫生所医治吗?如今,农村地区因病返贫和因病致贫的现象依然普遍,再实行城乡差别保障,只能会进一步扩大城乡差别。

  追根到底,是否建立全民医保,不是钱的问题,而是权利平等的问题。权利应该是一步到位的,医改模式的最后确立不该是决策层自说自话,也不该是城里人自说自话。所谓城乡实行两种医疗模式,不管是一种试探,还是即将得到确定的政策选择,它只能是一种短期的过渡性选择。(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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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10-26 13:30:0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国农村医疗保障的现状分析



一、我国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产生与发展

  合作医疗制度从理论上来说,主要是依靠社区居民的力量,按照“风险分担,互助共济”的原则,在社区范围内多方面筹集资金,用来支付参保人及其家庭的医疗、预防、保健等服务费用的一项综合性医疗保健措施。中国农村的合作医疗,有其自身的产生发展足迹,也是我国特殊国情下的必然选择。世界卫生组织在一份报告中曾说,“初级卫生人员的提法主要来自中国的启发。中国在占80%人口的农村地区发展了一个成功的基层卫生保健系统,向人民提供低费用的、适宜的医疗保健技术服务,满足大多数人的基本卫生需求,这种模式很适合发展中国家的需要。”

  我国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发展历程为:

  1、 合作医疗制度的产生

  我国农村的合作医疗制度最早可追溯到抗日战争时期,当时是以“合作社”的形式举办医药卫生事业,实际上是一种农村医疗保障制度的萌芽。在建国初期,由于资源有限,我们选取了城乡有别的福利提供原则,是农村绝大多数农民基本处于国家的社会福利体系之外,缺少医疗保健的农民采取自发的互助形式来解决医疗问题。我国农村正式出现具有互助性质的合作医疗制度是在1955年农村合作化高潮阶段。山西、河南等地方出现了由农村生产合作社举办的保健站,采取由社员群众出“保健费”和生产合作公益基金补助相结合的办法,由群众集资合作医疗,实行互助共济。1955年初,山西省高平县米山乡建立了我国第一个医疗保健站,实现了农民“无病早防、有病造纸、省工省钱、方便可靠”的愿望。

  2、 合作医疗制度的推广与发展

  在卫生部肯定了米山乡的做法之后,其经验在全国部分地区得到推广。1959年11月,卫生部在全国卫生工作会议上肯定了农村合作医疗的形式,促使其进一步兴起和发展。1960年2月中央肯定了合作医疗这一办医形式,并转发了卫生部《关于农村卫生工作现场会议的报告》,使这种制度成为集体医疗保健制度。1960年5月18日《健康报》在社论《积极推行基本保健医疗制度》中肯定了这种集资医疗保健制度的办法,这对于推动全国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发展起到了一定的作用,这时,全国农业生产大队举办合作医疗制度的已达40%。“文化大革命”时期,新兴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被大力推广。据世界银行(1996年)报道,当时的合作医疗费用大约只占全国卫生费用的20%,却初步解决了占当时80%的农村人口的医疗保健问题。到1976年,全国农村约有90%的行政村实行了合作医疗保健制度。

  3、 合作医疗制度的衰退

  20世纪70年代末期,由于农村推行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主要内容的经济体制改革,建立了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原有的“一大二公”、“队为基础”的社会组织形式解体,农村合作医疗也随之大幅衰减,1989年的统计表明,继续坚持合作医疗的行政村仅占全国的5%。

  二、合作医疗制度衰退以后我国农村医疗保障的现状

  我们先看一下各种医疗保障形式在我国农村的情况:

  1、 社会医疗保险

  我国目前正在进行的医疗保险制度的改革,主要针对的是城镇企业的职工和国家行政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而作为人口大多数的农民仍然被排除在制度安排之外。因此可以说,在我国的广大农村,社会医疗保险基本上是一个空白。

  2、 商业医疗保险

  社会医疗保险的缺失为商业医疗保险在农村的发展提供了一定的空间,可以说它是解决广大农民群众看病就医的一个非常重要的途径。但商业医疗保险是盈利性和自愿参加的,为保证利润的获得,商业医疗保险公司在选择投保人的时候往往会把那些年老体弱、身体状况不好的人排除在外,而这部分人对医疗保障的需求却是最迫切的。另外,由于政府并没有以政策法规的形式强制农民必须参加商业医疗保险,并且由于商业医疗保险的投保费一般比较高,因此农民在做出选择的时候就会非常慎重,需要考虑自己是否承担的起在医疗保险方面的花费。所以,尽管商业医疗保险在农村有发展的空间,但是这个空间也是很有限的。

  3、 社会救助——享受的范围非常有限

  目前我国在农村针对无依无靠、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的“三无”人员实行的保吃、保穿、保住、保医、保葬(幼儿保教)的“五保”供养制度,能在一定程度上解决这部分特殊人群的就医问题,但这种制度的覆盖范围是非常有限的。

  4、 邻里互助

  邻里之间的相互扶持和帮助一直是我国广大农村地区普遍存在的优良传统,所谓“远亲不如近邻”正是对这种行为的最好诠释。这种邻里间的互助在解决医疗保障问题上也会起到一定的作用,但它只能在很小的范围和比较低的水平上发生,对于一些患重病、大病的情况则显得有点力不从心。所以,邻里互助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90年代,一些地方出现了不同模式的合作医疗体系试点,主要有“福利型”、“风险型”和“福利风险型”3种。虽然1997年1月中央提出“力争到2000年在农村多数地区建立起各种形式的合作医疗制度”,但全国只有18%的行政村实行了合作医疗,只覆盖了全国农村人口的10%,90%的农民仍要自费看病。199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后,原来由卫生部主管的农村医疗卫生事项移交给了劳动与社会保障部,而后者无法独自解决相关的财政投入和农民减负等一系列政策性问题,导致农村医疗保障工作实际上处于“真空地带”,广大农民的看病就医问题基本是依靠家庭保障来解决的。

  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推行情况

  1、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的出台及政策规定

  在《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卫生部等部门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意见的通知(2003)》中提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供给制度。从2003年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至少要选择2~3个县(市)先行试点,取得经验后逐步推开。到2010年,实现在全国建立基本覆盖农村居民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目标,减轻农民因疾病带来的经济负担,提高农民的健康水平。”随后,各地纷纷行动起来,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试点,并取得了一定的经验。

  2、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推行情况——以在山东省的试点为例

  山东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试点也是从2003年开始的,在《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卫生厅等部门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意见的通知(鲁政办发[2003]12号)》中,结合山东省的具体情况,提出了一些指导性的原则和意见,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2003年3月至2003年12月)为试点阶段。省里确定临邑、五莲、曲阜、青州、广饶、招远、崂山等7个县(市、区)为首批省级试点县。各市根据当地实际情况,选择1至2个乡镇进行市级试点,有条件的市可选择县(市、区)进行试点。通过试点,探索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体制、筹资机制和运行机制。试点单位的条件是,当地领导重视,财政补助资金到位,管理机构健全,农民积极性高,工作基础较好。省级试点县(市、区)由申请试点的县级人民政府制定试点实施方案,经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审查同意,报省卫生厅会同省财政厅、农业厅审批实施。各市确定的市级试点的实施方案要报省卫生厅、财政厅、农业厅备案。试点结束后,省级试点县(市、区)要写出试点工作总结,由批准部门组织考核验收。

  第二阶段(2004年1月至2005年12月)为扩大试点阶段。在巩固首批试点的基础上,每年再增加16个左右省级试点县(优先考虑将原市级试点县纳入省级试点)。市级试点也要相应扩大。通过扩大试点,进一步深入探索和总结经验,完善管理制度,省政府制定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法,市、县(市、区)政府分别制定实施办法和实施方案,为全面推行奠定基础。

  第三阶段(2006年1月至2010年)为全面推行阶段。在认真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逐步在全省范围内推广,至2010年,建立起基本覆盖全省农村居民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并不断提高社会化程度和抗风险能力。

  在这些原则的指导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试点工作在山东省各个地、市如火如荼的开展起来:

  (1) 山东省东部沿海地区——青岛崂山

  崂山区位于青岛市的东部,总面积390平方公里,辖4个街道、139个社区,2003年总人口19.96万,农业人口14.1万,GDP151.1亿元,财政收入9.97亿元,财政支出13.8亿元,职工年平均工资16175元,农民年人均纯收入5394元。从2003年1月1日起实行了农村大病统筹合作医疗,被确定为山东省首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单位。2004年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改革创新,又推出新举措,建立和完善独具特色的“以大病统筹为主,预防保健与大病救助兼顾”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2003年全区参保人数15.36万人,人口覆盖率达到92%;2004年参保人数16.138万人,人口覆盖率达到96.82%。低保户人口2152人应缴纳部分,在区民政局审核后由区财政全部负担。合作医疗资金的筹集,坚持政府补助,村集体和个人共同筹集的原则。人均筹资额由2003年的30元提高到50元。2003年筹集合作医疗资金461万元,2004年合作医疗应筹资金806.9万元,结余资金全部结转下年使用。合作医疗资金中的个人缴纳部分由社区居委会以户为单位按年度收取,使用区财政局发放的统一收据;社区集体缴纳部分从自有资金中提取,连同个人缴纳资金及经街道合作医疗办公室核准的注册登记表一同于每年的12月31日前上交街道财政所,街道财政所将资金筹齐后,连同街道补助的资金一并上交区合作医疗财政专户。区财政补助的部分,在街道、村集体及个人筹资部分到位后,按照实际参加人数,将补助金拨付到区合作医疗财政专户。资金主要用于大病医药费补偿,2003年80%用于医药费补偿、15%用于大病救助、5%为风险金;2004年75%用于医药费补偿、10%用于大病救助、10%用于预防保健5%为风险金。2003年统筹范围内住院医药费用补偿起付线,一级医院800元,二级医院1500元,三级医院2000元;2004年各级医院的起付线比2003年各降低了500元,家庭病床由1500元降到300元。提高了医药费的补偿比例和封顶线,补偿比例增加了5~10%。2003年有1868人得到医药费补偿,支出280万元,占预算支出368万元的76%。2004年预计大病补偿人数可达320人,医药费预计支出560万元,占预算支出605万元的93%,受益率以人为单位预计可达到23%,比去年提高了21.9%,家庭受益率可达50.8%,比去年提高了47.3%。

  (2) 山东省中西部地区---德州临邑

  临邑县隶属德州市,位居黄河以北,辖7镇3乡,859个行政村,面积1016平方公里,人口51.9万,其中农业人口43.95万。2003年2月份,山东省政府召开全省农村卫生工作会议,正式确定临邑县为全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首批试点县。2003年6月份,在认真总结试点乡镇经验的基础上,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在全县全面铺开。截至2003年底,全县有41.09万名农民参加了合作医疗,参保率达93.49%;2004年8月份开始第二周期运作,至目前已有41.56万名农民全部办理了相关手续,参保率达94.56%。为确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健康发展,县政府出台了《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意见》和《临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办法》等一系列配套文件,制定了资金筹集、基金使用与管理、费用报销、农民就诊转诊等规章制度。县管理委员会对运转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县监督委员会和县监察、审计部门对资金管理及使用情况每季度进行一次全面审查。按照个人缴纳、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等多方筹资的原则,2003年全县筹集资金944.97万元,其中农民筹集资金410.92万元,省、市、县、乡镇财政补助资金534万元。在就诊方面,分为门诊和住院两部分。在村卫生室或乡镇卫生院门诊就诊时药费按20%比例报销;在乡镇卫生院或县级以上定点医疗单位住院,按以下标准分段累计报销:(1)住院费1000元以内(含1000元)部分,按30%比例报销;(2)住院费1000元以上至3000元(含3000元)部分,按40%比例报销;(3)住院费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部分,按50%比例报销;(4)住院费5000元以上至8000元(含8000元)部分,按60%比例报销;(5)住院费8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部分,按70%比例报销;(6)住院费10000元以上部分,按80%比例报销,每年每人最高报销额10000元。农民就诊时,由定点医疗单位的合作医疗办公室进行登记,在门诊就诊的,药费按比例直接报销,此报销款由村卫生室垫付,月底汇总后交乡镇合作医疗办公室审核兑付。住院治疗的,先由农民个人垫付,待出院结账时,按规定报销。在基金的使用方面,按照“以收定支、量入为出、收支定衡”的原则,实行专款专用,专户储存。将运作基金的23元分为门诊6元和住院17元两部分,分开管理。其中,6元作为农民家庭个人账户,17元作为大病统筹。截至2004年8月份,共有18.5万农民得到了实惠,兑付医疗费827.53万元,其中门诊病人16.9万人次,兑付227.5万元,住院病人21500人次,兑付600.2万元,受益面达45%。

  3、制度推行过程中的问题

  当然,在试点的过程中也暴露出了各种各样的问题。

  (1)资金来源

  按照现行的政策规定,合作医疗的资金应该是来源于农民个人的缴费以及省、市、县各级政府的财政补贴。从各地的试点情况来看,随着近年来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民收入水平的普遍提高,对于选择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来讲,每年缴纳10元钱应该是可以承受的,农民个人缴费的积极性应该说是比较高的。但是,各级政府的财政补贴是否能够及时到位,在不同的地区可能会有很大的差别,对于经济条件比较好的地区,这部分资金可能会及时划拨到农民的个人医疗账户,而对于那些经济基础比较差的市、县(区),情况可能就不容乐观。仅仅依靠农民个人缴纳的10元钱,在一些小病的治疗上可能不会出现太大的问题,但是一旦出现了重病、大病的患者,由于没有资金的保障,合作医疗制度就很难发挥分担风险、互助共济的功能。

  (2)覆盖范围

  在《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卫生部等部门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意见的通知(2003)》中就明确规定“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这样一个规定是充分考虑了各个地区的实际情况,给广大农民群众有更大的选择空间。但自愿的原则可能会导致很多问题:在一个家庭中,人为地将老弱病残者与健康者分离,只选择让老弱病残者参加合作医疗;或者是有病的非常乐意参加合作医疗,而身体健康的则不愿意参加等。这些做法都违背了合作医疗制度的初衷——通过社会攻击的方式来解决农民的看病问题。可能在一些试点地区,由于各级政府的强力推行,而广大农民也看到了合作医疗能给自己带来的切身利益,参加合作医疗的积极性非常高。但是从整体来说,我国的合作医疗还处在一个自发自愿的试点阶段,并没有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开,没有把全体农民覆盖到制度范围以内。

  (3)服务提供和费用报销

  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在生病的时候需要到定点诊所或医院去接受服务,自由选择的余地相对来说非常小,这就把各级定点医院或诊所推到了一个具有“垄断”色彩的位置。这些医院或诊所在提供服务的时候就会缺少相应的经济刺激,在服务的态度和服务质量上可能会大打折扣。而农民在看病就医之后还要按照严格的程序报销医疗费用,看病就医的医疗费用,特别是重病、大病的高额医疗费能否得到及时的报销也是现阶段合作医疗制度面临的一个严峻问题。

  (4)检查监督

  由于从总体上来说,合作医疗制度还处在一个试点的阶段,各个地区在试点的时候基本上都是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发展了一套独立的实施办法。接下来的问题就是如何对这些地区的试点情况进行有效的检查监督,由于没有建立一个统一的监督管理机构,所以才具体的实施过程中会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

  四、农村医疗保障的发展方向

  我们可以发现,在不同的历史阶段,合作医疗在政治、经济和保障农民健康方面都发挥了一定的作用。现阶段,由于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民生活水平的进一步提高,对医疗保障需求的多元化,以及合作医疗制度在推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为切实保障农村人口的医疗健康,迫切需要我们寻找和建立新型的农村医疗保障体系。在这样一个体系里,首先需要解决的问题有:

  1、 覆盖范围

  目前推行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以农民的自愿参加为主,筹集的资金分为个人医疗账户和社会统筹基金两部分,个人医疗账户部分主要用来支付小病的门诊费用,社会统筹部分主要用来保障一些患重病、大病的农民的医疗费用的支付。但是由于农村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是个不相同的,这样的一种安排势必会影响到农民的参保积极性。因此,在经济条件比较好的地区,农民的自我保障能力相对也比较强,在这些地区可以更多地强调自愿参加的原则,保险费的缴纳水平也可以相应的提高,这样就可以既保大,又保小,能够享受到全面的医疗保障服务。而对于经济发展水平比较差的地区,则可以实行政府补贴和自愿参加相结合的办法,保障的重点是一些重病、大病的医疗费用,“因病致贫”、“因病返贫”仍然是造成农民贫困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

  2、 保障对象

  农村医疗保障制度的保障对象就是广大农村居民,但近年来随着社会流动的加快,越来越多的农民加入到了流动群体的行列,比如说农民工,就是一个非常庞大的群体。对于这部分人是否应该纳入到农村医疗保障体系的行列当中来呢?在现行的体制下,这部分人也应该作为农村医疗保障制度的保障对象看待。因为城市的社会保障体制基本上是把这部分人排除在外的,而他们在某种程度上又是最需要社会保障的群体,在这样的一种制度安排下,农村流动人口的医疗保障问题应该回归到农村来解决。这部分人相对于其他农民来说觉悟比较高,收入水平也比较高,他们也真切的体会到了社会保障体系对自身的重要性,所以在参加医疗保险的时候会具有更高的积极性。

  3、 保障模式

  我国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差异很大,农民的收入情况也不一样,因此只有根据各地的具体情况来选择相应的医疗保障方式。国家目前还没有能力充分顾及到9亿农民的医疗保障问题,而合作医疗也不是解决农村医疗保障问题的唯一出路。无论是从农村医疗保障制度的长远发展来看,还是从农村医疗保障纳入国家社会保障总体规划看,医疗保险制度无疑是优于合作医疗制度的一种保障模式。任何一个保障制度的建立,不可能仅仅是为了解决和处理短期的问题,应该有长期的、战略性的考虑,具有可持续发展的特征,而合作医疗在制度和管理上并不具有长远的规划,存在明显的短期行为。此外,在城市化的必然发展趋势下,农村医疗保障也一定要和城市医疗保障统一起来。所以,我们要逐步顺应经济与社会下调发展的规律,遵循社会保障与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原则,经农村医疗保障纳入国家社会保障的总体计划当中。但是,在中国农村目前的现实情况下各地经济发展和人们的认识观念等方面存在较大的差异,在农村实施医疗保险也不是短期内就可以完成的。因此建立农村医疗保障制度不能拘泥于一个模式,应该积极探索适合农村特点的多形式、多层次的医疗保障制度。我国东部、中部、西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差异也会导致地区之间在医疗保障的保障形势和保障水平方面存在不同的选择:

  沿海地区、高收入的东部农村地区。随着工业化水平不断提高和农民收入的增长,对医疗保障的需求较高,支付能力也较强,合作医疗的形式正在向医疗保险过渡,可以依托强有力的集体经济和政府支持,实行多层次的医疗保障,最终与城镇医疗保险制度统一。

  中等收入的中部农村地区。这些地区集体经济实力较弱,加上农民收入水平的限制,所以应该推行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重点是解决农民因患大病而出现的贫困现象。具体的筹资方式和比例可以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和农民的收入承受能力确定。

  低收入的西部地区。由于收入水平低,大多数农民难以享受到初级卫生保健服务,处于发展农村医疗保障最为困难的境地。这些地区的农民参与合作医疗筹资的能力很低,资金总量也较小,保障能力有限,所以可以通过实施贫困人口的医疗救助,建立起在经济上可以负担而且具有可持续性卫生服务和提供方案。

  总之,随着农村社会经济的进一步发展,以及城市化的进程不断加快,农村社会保障必将融入城镇社会保障体系,使农民的医疗保障达到较高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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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10-26 13:43:34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国医改未来15年前瞻:实行政府市场共建改革



未来15年,中国的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将呈现政府与市场共建的格局。

  刚刚结束的中共十六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在关于医疗卫生部分,这份决定详细描绘了未来中国医改的路线图:一、构建农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和社区卫生服务;二、合理调整医疗资源均衡;三、属地化和全行业管理,理顺医药卫生行政管理体制,推行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医药分开、营利性与非营利性分开;四、整顿药品生产和流通秩序;五、引导社会资金依法创办医疗卫生机构;六、大力扶持中医药和民族医药发展。

  公益医疗:强化政府责任

  在十六届六中全会的决定中,加强公益性质的公共卫生医疗成为最重要的组成部分,这也最终确定了未来中国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大方向。

  “坚持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强化政府责任,严格监督管理,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卫生保健制度,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六中全会的决定要求。

  按照卫生部部长高强此前给出的时间表,到2010年,中国农村将普遍实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覆盖约7亿人。

  “2005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率23.5%,2010年应超过80%,此为约束性指标,政府责无旁贷。”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经济研究所教授常修泽接受《第一财经日报》采访时说。

  六中全会决定还要求,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发展妇幼卫生事业,加强医学研究,提高重大疾病预防控制能力和医疗救治能力。这些在一定程度上,也是体现公益性质的改革措施。

  基层医疗:医改根本框架

  解决“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突破口,最终被确定在基层医疗体系的改革上。

  十六届六中全会的决定要求健全医疗卫生服务体系,重点加强农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和以社区卫生服务为基础的新型城市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落实经费保障措施。

  “农村的卫生服务网络和社区卫生服务是医改中最根本的框架,如果连框架都没有,无法谈去解决老百姓的看病难的问题,更别说看病贵的问题了。”卫生部经济研究所的一位专家表示。

  目前,卫生资源配置不合理是卫生事业发展中一个突出问题。现在城市大中型医院集中了大量的高新医疗设备和优秀医护人才,基层卫生资源则严重不足。目前,全国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服务站仅占城镇医疗卫生机构总数的8.9%,卫生技术人员数占2.7%。

  “目前90%的资源集中于疾病的晚期治疗阶段,消费者重治疗、轻预防,区域卫生规划和社区卫生基础医疗服务的普及刚刚起步。”试图进入中国医疗预防市场的GE医疗大中国区副总裁吴浣苓女士对本报记者表示。

  在医疗改革争论进入白热化阶段的时候,卫生主管部门提出,形成分级医疗、双向转诊的机制和大病进医院、小病在社区的格局,已经势在必行。

  为加强基层医疗条件,十六届六中全会的决定要求,实施区域卫生发展规划,整合城乡医疗卫生资源,建立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大医院和社区卫生机构双向转诊、高中级卫生技术人员定期到基层服务制度,加强农村医疗卫生人才培养。

  共建型改革

  关于医疗改革的争论,曾一度被引向到底要不要市场化改革的极端讨论。

  十六届六中全会的决定明确提出,要推进医疗机构属地化和全行业管理,理顺医药卫生行政管理体制,推行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医药分开、营利性与非营利性分开。

  在强调将营利性与非营利性分开的思路同时,决定还要求,强化公立医院公共服务职能,加强医德医风建设,规范收支管理,纠正片面创收倾向。

  对于群众反映强烈的药品价格问题,决定要求治理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整顿药品生产和流通秩序,保证群众基本用药。严格医疗机构、技术准入和人员执业资格审核,引导社会资金依法创办医疗卫生机构,支持有资质人员依法开业,方便群众就医。

  “营利性医院是对非营利性医院的补充,这两块都得要。政府管基本保障,市场管超值服务,社会管广济善助,简称‘共建型’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思路。”常修泽表示。(第一财经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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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10-27 12:57:18 | 显示全部楼层
医改进入倒计时 卫生部九课题招标



10月23日,近30位中国卫生政策研究领域的著名专家匆匆走进北京泰山饭店。这次,他们不是来开论坛,而是来参加一场特殊的“擂台赛”——卫生部医改课题招标会。

  会上,有关医改新方案制定的9个研究课题面向全国进行招标。这些课题的研究结果将构成医改新方案的主要制度框架。

  就在招标举行的同一天,在中南海,中共中央政治局在总书记胡锦涛主持下进行以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为内容的第35次集体学习。胡锦涛在讲话中强调要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卫生保健制度,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

  “要着眼于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卫生保健服务的目标。”总书记说。

  此前,这一医改纲领已被写入《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被刚刚闭幕的中共十六届六中全会所通过。

  来自高层的声音为扰攘多时的医改新方案一锤定音。业内专家认为,卫生部力主的“基本医疗保障”思路获得中央首肯。

  在基本思路定调之后,卫生部马不停蹄,围绕“基本医疗服务”的具体方案设定9个研究课题。10月23日开始的课题招标由此而来。

  “9个课题都要求中标单位在明年3月1日前‘交货’。”卫生部一位人士透露说,“根据9个专题研究结果,在十七大前,我们会拿出一个完整、操作性的医改方案。”

  医改定基调

  “未来医改基调显然已经定位为全民享有基本医疗保障。”有关权威人士分析,政府应承担公共卫生及全民基本医疗,这也是卫生部正在积极推动的医改思路。

  此前,卫生部官员在不同场合,已透露了这个基本思路。今年2月,卫生部部长高强在媒体上发表题为《解决医患矛盾关键在医方》的文章,提到要解决群众基本医疗需求,坚持政府承担公共卫生和维护群众健康权益的责任。

  “这就是说,未来政府对卫生事业的投入,首先要解决全民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保健。”北京师范大学教授顾昕解释说。

  而在此之前,围绕政府对卫生事业投入的主要投向,中央几个相关部委之间曾有过讨论。卫生部提出的医改新方案是以保障基本医疗为核心。政府免费或低价向全体国民提供最基本医疗药品和治疗,即“免费治小病”。一般的“大病”治疗靠社会医疗保障来完成。更高层次的医疗保障和医疗服务需求由商业医疗保险来满足。

  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则更倾向于“全民医疗保险”的模式,即雇主和雇员向医疗保险机构缴费,保险机构与医疗机构签约以提供服务,不能参保者才由政府提供医疗服务。

  “不同意见的关键在于,政府未来对卫生事业的投入,该给谁?”有关专家分析,“现在看来,讨论已有了结果。”

  从10月23日政治局集体学习胡锦涛总书记的讲话中看,“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卫生保健制度”、“着眼于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卫生保健服务的目标”的理念已经得到中央的肯定。

  卫生部的医改新方案还主张列出一个基本医疗服务、基本药品、基本病的清单,列于清单中的归属于免费范围。

  一位人士透露,卫生部医改新方案的思路参考了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副主任李玲教授的主张。而在10月23日,正是李玲被请进中南海,为政治局集体学习的课题作讲解,并谈了她对我国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和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看法。

  那么,医改为何定位全民基本卫生保健?李玲教授给出的原因,颇为引人注意。

  李玲表示,中国应该建立以广覆盖、低成本为发展原则的全民基本健康保障体系。这种卫生体系的特点在于,实行广覆盖,就是不仅仅是覆盖所有的人群,而且也指覆盖的内容广,是健康的保障,既有基本医疗,也有预防保健、健康教育、公共卫生、环境,以及一切与健康相关的所有领域。

  “政府所建立的基本保护网,可以尽可能的帮助那些真正需要帮助的人。”李玲说,这个基本保护网是综合公共卫生、环境、预防保健、健康教育和基本医疗的全民基本健康保障,而并非是单纯的基本医疗的保障。

  “预防保健加基本医疗,就可以总体减少医疗费用支出。”业内人士分析总结此观点。

  九大医改专题

  在基本思路获得高层首肯之后,卫生部正积极地为新的医改系统方案出台加紧准备。医改课题招标便是其中的一个重要步骤。

  “国内研究卫生政策的顶尖专家几乎都到齐了。”10月23日,在医改招标会结束后,一位参与竞标的专家向记者介绍会上的情况时说。

  据透露,卫生部这次列出的9个医改研究课题,都要求中标的研究单位明年3月1日前“交卷”。

  在这9个专题当中,有6个是关于全民基本医疗保障的具体操作细节的。

  比如,课题之一是“国民基本卫生服务包”可行性研究。这个专题要界定哪些属于基本医疗,公共卫生的范围?对此,竞标成功的课题组要在明年初,提供出一个清晰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包、基本医疗服务包和基本药品"的范围。

  基本医疗范围确定后,钱从哪里来成为更迫切需要回答的问题。课题之二——“国民基本卫生服务筹资研究”,就要完成这个破解使命。

  “政府、居民到底各自要承担多少基本医疗费用?如何整合现在城镇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医疗资金?”上述参与此次课题竞标的专家说,“这些问题卫生部也要求我们在研究中阐述清楚。”

  基本医疗和卫生保健由哪级卫生机构承担?医改课题之三要完成这一方案的设计。卫生部给出的基本想法是:“城乡基层卫生服务机构将要提供基本医疗服务的内容,适宜技术、适当人力和基本药物。”

  此外,基本卫生服务的支付方式、基层卫生人力资源发展政策、制定基本药物目录三个医改专题也是紧紧围绕“人人享有基本卫生保健”的具体落实而设定。

  卫生部发布的招标书上写道,国民基本卫生服务制度是建立国家基本卫生保健制度的重要内容,它是指以财政投入为主导,以城乡基层卫生服务为载体,以全体城乡居民为对象,免费或低费提供预防保健和基本医疗服务的制度。

  这一制度的建立不仅需要进行理论研究,还要进行试点以检验制度设计和政策的可行性。为此,按照卫生部的要求,每组课题申请者除了回答课题设定的问题外,还要就未来政策实施时的地区试点提出方案。

(21世纪经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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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11-2 08:22:04 | 显示全部楼层
千亿“医疗大单”投向哪里


有关人士透露,在不久前财政部门举行的一次研讨会上,财政部门的官员表示,今后财政每年增加1000亿元或2000亿元医疗卫生投入并不是难题,关键问题是投向哪里才更有效。

  “上千亿投入”并非空穴来风

  据知情人士透露,关于财政每年增加上千亿元卫生投入的话题,有多个版本。其中一个版本源自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课题组今年提出的一个医改设想。该课题组提出,社区卫生服务应为所有的百姓提供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由政府付费。公共卫生服务应该完全免费,基本医疗服务可以让个人承担少数的费用,以减少浪费。

  该课题组测算,按照这个设想,政府财政每年补助社区卫生服务免费的费用在1500亿元到2000亿元,相当于2005年我国财政总收入的5%~7%,相当于2005年我国GDP总量的1%~1.5%,相当于目前中国卫生总费用的1/4~1/3,政府在经济能力上是没有问题的。

  据了解,有卫生经济学家测算过,数据和该课题组的结论基本相近。该课题组的观点,得到了一些政府人士的认同,并有日渐成为主流声音之势。

  北京师范大学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研究所教授顾昕认为,政府提供免费社区卫生服务,是一个微缩版的“英国模式”。他在10月27日的一次研讨会上提出,目前应该在现有的基础上,先解决扩大医疗保险覆盖面的问题。他向媒体拿出了一个更小规模的“版本”:在现有医保框架不变的情况下,假设社会医疗保险全面覆盖从业人员、强制从业人员为其无工作的家庭成员投保,加上医疗救助的财政投入,国家补贴农村医保的财政支出,总和应该是1000多亿元。

  不久前公布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完善公共财政制度,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把更多财政资金投向公共服务领域。”为落实该决定,经济学家认为,财政加大卫生投入,已经没有政策性的障碍。

  投向供方还是需方成争论焦点

  据知情人士透露,财政、卫生、社保方面的官员和学者,近几个月对上千亿元“投向供方还是需方”,一直有不同意见。

  支持投向供方观点的人士认为,投向社区卫生服务的供方,有助于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卫生保健服务的目标,可实现社会的健康公平。

  社保方面的专家认为,公众的医疗需求呈快速增长之势,医疗新技术和新药层出不穷,政府筹资恐怕永远跟不上。政府投入要重在解决老百姓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上。对需方,政府多年来只投入了医疗保险的管理经费,政府还应该通过加大投入,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体系,让没有能力加入医疗保险的人,能参加进来。对供方投入,应该放在
对公众产生影响的急救、传染病、精神疾病这些市场不能完全满足的领域上,由政府拿出引导资金,加强能力建设。政府的责任首先是组织和制度设计,其次才是投资。

  亚洲开发银行中国代表处首席经济学家汤敏认为,财政增加上千亿元投入,算起来,每个人每年获得的免费服务费用,也就在300元左右,这个水平的医疗服务肯定不能让老百姓满意。

  学者们认为,目前比较难解决的问题是“2000亿元由谁来掌管”,其中暴露出一些体制和机制性的问题,会使医疗服务出现两个“购买者”:一个是主管社区的卫生部门,另一个是医保部门。

  学者们的疑问是,如果由社区卫生机构提供免费服务,会和现行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发生冲突。首先,医保的个人账户在社区卫生机构要失去“用武之地”。其次,很难防止社区卫生机构“吃了皇粮,效率低下,把病人以各种理由转向医院,由医保买单”,这样会增加医保基金的压力。以目前医保筹资难和管理有待完善的现状,很难保证两个体系正常运行。

  另外,也有人担心,2000亿元解决免费医疗服务,社区卫生人员的能力建设、体系建设也需要许多钱,就是增加1000亿元都难以抵挡,这笔“免费服务”是否会成为“无底洞”?社区卫生人员能力提高之后,跳槽走了,岂不是还要无休止地投入?

  据知情人士透露,财政部门也不太倾向于将上千亿元资金全部投向免费的基本医疗服务,因为“什么是基本医疗服务,不同人有不同需要,目前还没有一个明确的界定”。财政部门近日也透露了要加大对基本医疗保险“注资”力度的消息。

  政府要合理引导公众“医改”期望值

  一些经济学和社会政策专家认为,《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卫生保健制度”,到2020年,“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建立”,这可以看成是政府的承诺,政府在强化其责任,但是政府责任并不是无限放大的责任。

  复旦大学公共卫生学院胡善联教授说,卫生改革成功与否有两个标志:一是社会能否为公众提供可及的医疗服务,也就是老百姓是不是有地方去看病,看病是不是很方便;二是公众看病经济上能否负担得起。

  汤敏认为,中国公众目前对卫生服务的满意度低,因此对此轮医改的期望值非常高,如果今后的改革达不到公众的期望水平,搞不好老百姓对改革的满意度会更低。

  汤敏认为,政府应该向社会讲清楚,医改能达到什么水平。政府在投入时,也要引导公众有合理的医疗消费需求和期望值。同时要明确,政府投入也要考虑效率问题,应抓住三点:低成本高效率,从预防、改善国民的营养和健康水平入手;现在政府最需要帮助的是“穷人”,应该是雪中送炭,而不是遍地开花;政府要引进市场机制,让有支付能力的高收入人群通过市场解决其高端医疗需求的问题。(健康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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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11-29 14:59:02 | 显示全部楼层
降价已成常态 药价却总不见底


降价已成常态,药价却总不见底。
  
  从11月20日起,国家发改委对部分药价进行了第20次调整。以后每两年,药价将调整一次。
  
  发改委对药价常抓不懈固然体现了监管的决心。但经过20次药价调整,发改委的统筹难题愈发明显。理想的结果是挤压药价水分的同时,既能遏制药价上涨,又能使制药业健康协调发展。但现实和理想相去甚远。
  
  历次药品降价,大约削掉了400亿元药品销售额,但目前老百姓、药厂和医院对此结果均不满意。
  
  发改委的法力只落实到了生产环节,对医药流通环节和药品审批环节的治理始终难有成效。
  
  因为这牵涉到与卫生部、国家药监局等部门的协调,行政上的掣肘削弱了发改委的降价成果。
  
  如药厂规避降价的措施是药品“换马甲”重新面世,或者提高非降价药的价格弥补降价药造成的利润损失。医生对此心照不宣,处方里以高价的“新药”代替降价的药品是常用的方法。这种戏法之下,国家药监局对新药审批把控不严成了众矢之的。
  
  流通环节的高昂费用分割了药品的大部分利润已成药厂的共识。目前,药品流通环节过长,要经过6~7个销售环节,导致药厂效益的损失。目前我国医药商业的平均流通费用率为12.56%,而美国医药批发商的流通费用率仅为2.9%。
  
  比流通环节更让药厂头痛的是进入医院的“回扣链”。在近期曝光的医院反商业贿赂的案件中,“回扣链”从分管药品采购的副院长——药剂科主任——医生,甚至延长到相关会计、仓库保管员等。这部分成本无疑被加入到药品中由消费者买单。
  
  虽然发改委规定了医院的药品加价率不得超过15%,但医院实际加价率在40%左右甚至高达60%。在国家财政对医院补偿不足的前提下,以药养医是医院无法根本改变的生存法则。
  
  所以通过合法透明的医药流通环节来降低营销成本,是更有效降低药价的因素之一。
  
  目前,发改委等政府部门也意识到药价管理是“系统工程”,靠单纯降价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合理的药品定价机制要建立在医疗卫生体制、药品流通体制、医疗保险制度三项改革完善之上。
  
  而在此“工程”没有竣工之前,注定药价虚高问题的解决,要在各方势力博弈的情境下缓慢潜行。(中国经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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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12-6 16:23:19 | 显示全部楼层
改革进入第二轮 药房托管并非一“托”就灵


医药商业崛起之路漫长

  虽然医药市场需求增长迅速,然而,我国医药行业的利润增长却显得日益苍白无力,医药商业也仅仅扮演着“人微言轻”的“搬运工”角色,医药商企期待复制“苏宁国美”之路,依然困难重重。

  12月3日上午,南京市雨花台区第二轮“药房托管”签字仪式在区政府大楼正式举行,这标志着“药房托管”工作进入一个新的阶段。据悉,年底前南京市卫生系统内156家一、二级医院的药房有望全面实现托管。

  随着改革的进一步推进,南京“药房托管”———这一医药分家改革的序曲,由于牵涉到利益的重新分配,自然也就处于矛盾和争议的焦点之中。

  对于这一模式,南京药政管理部门,为解决现实矛盾,认为这是积极的探索,并希望成功推广;医院,多年“以药养医”的既得利益主体,对此提出质疑;医药商企,这一被挤压的中间层,希望借药房托管改变行业地位并“增收”;而渠道竞争者,面对可能到来的激烈竞争,则指出这一模式尚不完善不能推广。

  不过接受采访的当事各方和业界专家对此较为一致的看法是:药房托管模式并没有根本性改变医药供销利益链中各方的地位,而医药分家需要政府力量的牵引,因此这一模式推广到全行业仍然路途漫长。

  三甲药房托管“尚在研究”

  南京是全国第一个实行药房托管比较成功的城市。南京市卫生局有关负责人马庆立接受采访时介绍,这一模式从今年年初全面推开以来,目前二甲及二甲以下的156家医院已经有147家的药房实行了托管。其中一级医院的药房托管在上半年就基本完成,34家二甲医院中现在也已经完成25家,剩下的9家二甲医院的药房目前正在招标。

  马庆立表示,政府在今年年初制定的药房托管推广计划进展顺利,到年底完成全部二甲医院药房托管这一目标没有问题。他坦言,“明年我们将向更好的医院推进,打算向三级医院覆盖,但这一计划目前尚在研究,没有时间表。”

  按照当地政府的设想,“药房托管”是将医院药房的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所有权仍归医院,而经营权则交由托管的医药商企,利润双方分成,并希望借此制止医生与医药代表的商业贿赂行为,解决药品销售垄断和药价虚高问题。

  业内人士指出,该模式是对医药分家和药品流通改革的尝试,所以在南京一推开便受到了部分医药商企和券商的追捧,但目前还是个案,仅仅局限于南京的二级及二级以下医院。

  国信证券研究员贺平鸽认为,只有当三甲医院也开始推行药房托管,并在全国其他地区复制时,“企业故事”才能演变为“行业故事”。

  业内专家介绍,一般而言,一个地区医药销售额的六成以上是通过三甲医院实现的。像南京地区,医院用药至少有70%在三甲医院。很多社区卫生院和厂矿医院等平均每年药品销售额仅数百万元,而当地像江苏省人民医院等大型三甲医院,一家的药品销售额每年就在5—7亿元。

  另据介绍,南京药房托管的发起部门是南京市纪委等12个部门,主要目的是反商业贿赂。而其他地区是否也会推出相似的模式尚无动向。

  国药股份董秘吕致远坦言,药房托管在南京能够实行,关键是地方政府力量在推动医药分家和医药流通体制改革 。他认为,医药分家是趋势,药房托管作为一种过渡和尝试是应当肯定的,但现在能有多大的利润空间很难说,成为行业效仿的对象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蛋糕如何切分?

  任何改革都会涉及利益的重新分配。在医疗市场中,蛋糕在不断做大,但切分之手显然没有照顾到医药流通企业。因此,在渠道商和连锁终端话语权日益强势的今天,医药商业企业在产业链中的地位却难以望“苏宁国美”之项背。医药分家,被大多数专家认为是医药商业做强做大的机遇,但在南京试点的“药房托管”这种模式中,医院、医药商业和医药生产商之间的利益分配格局并没有实质性改变。

  业内人士指出,医药流通行业主要有医药调拨(也称批发)、医药纯销(直接对医院销售)和零售(直接针对病患)三种业态模式。而医药销售额80%以上均通过医院实现,因此医院在产业链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南京医药(600713)董秘朱蔚介绍,在目前试点药房托管的医院中,公司已经拿到80%以上的托管权。在实际操作中,公司坚持医院的药品经营性收益占比不变、医院药房人员人均收益不变、药品流通监管主体不变,以及药房人员劳动关系和身份不变。药房托管的医院不再参加以前的药品招标采购,改由托管方统一采购。

  按照协议,托管的药房医药商业企业每月将药房利润或者销售收入的一部分(36%-40%不等)上缴医院,保证医院收益不受影响。

  目前经营比较好的社会药房,毛利率一般在20-25%,而医院要求40%左右的返点,显然是很高的利润水平。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医院的药品加价率不得超过15%,但在以药养医的生存法则下,医院实际加价率在40%以上甚至高达60%。而这还不包括进入医院的“回扣链”。

  业内人士介绍,在患者购买的药品价格中,出厂价约占30%,另有70%则是中间流通环节和医院加价。

  行业统计数据显示,近年来国内医药商业企业盈利能力逐年下滑。2005年全行业销售总额保持两位数增长,但是利润却同比下降10.55%,行业整体利润率已经下降到0.57%。

  国信证券行业分析师丁丹认为,医药商业的产业地位并没有改变。表面上看,上游厂商的药品进入医院销售必须通过托管的商业企业招标。然而,事实上药房托管之后,处方权仍在医生手中。药房托管带来的变化,只是商业公司拥有了同医院商量用药品种的空间,而不是议价能力,更不是定价权。

  医药商业获利空间有何改观?

  “对于药房托管这种模式,我们也和北京的医院谈过,好的医院,尤其是三甲医院,根本谈都不愿谈。”国药股份吕致远说,“而一般的医院利润率要求很高,返40%我们算下来是赔本的,所以最后就放弃了。”

  南京医药朱蔚则表示,传统的经营模式肯定不能赚钱。南京医药现在的做法是供应链集成化,通过集中采购、集中配送、集中结算来降低成本优化效率,同时和医院的用药需求紧密对接,减少库存。他介绍,原来药房的库存一般在60天以上,而现在可以降低到15天。原来从药厂到医院,中间有6、7个流通环节,而随着统一采购规模的扩大,医药商企可以增强议价能力,减少流通环节,从而降低成本。

  统计显示,目前我国医药商业的平均流通费用率为12.56%,而美国医药批发商的流通费用率仅为2.9%。因而医药流通的成本控制还有较大空间。

  贺平鸽指出,药房托管可以使医药商业公司的应收账款大为改观。通常医院对商业公司的账款拖欠往往长达半年以上,托管后,现金流就控制在医药商业手中,可以加速资金的周转。

  朱蔚介绍,公司应收账款的回款周期一般在30天至60天。

  丁丹认为,商业企业除了在规模和份额方面寻求做大外,还可以通过OEM(委托加工贴牌生产)进行高毛利普药品种置换。她指出,医院药房约有20%的普药不是带金销售(回扣)的,医生对这部分药品更换品种不敏感,而商业公司通过OEM销售给医院可以获得较大的盈利空间。

  药房托管的推动者强调,医院的收益不会受损失,药房托管挤出的只是医院的不当得利和其他流通环节中的加价。

  据南京市卫生局调查,最早一批实行药房托管的南京雨花台中医院,今年1-10月门诊总人次133101人,较2005年同期相比增加了10164人,增加了7.63%。今年1-11月该院业务收入1241万元,同比增加收入94万元,增加了8%,其中药品收入662万元,与去年同期持平。(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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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12-13 18:50:18 | 显示全部楼层
卫生部:中国医改具体方案拟明年6月出台


自9月份国家宣布成立医改协调小组以来,各界对医改的关注度又一次升温,但医改协调小组的低调与缄口,让医改方案及进展始终成为人们猜测的重点。昨天,卫生部有关人士透露,医改具体方案将于明年6月份出台。这给出了争论已久的医改方案一个明确的时间表。

  在昨天的“北京大学——北卡大学全球健康论坛”上,该人士表示,现在医改进行得很顺利,具体方案基本遵循卫生部部长高强上月在《人民日报》撰文所说的:“努力保证人民公平享有基本卫生保健”、“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不同形式的医疗保险制度,包括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城市居民医疗保险制度”的思路。

  而这种“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城市居民医疗保险”的改革思路,意味着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城市居民医疗保险将构成“全民医保”的基本框架。

  同样在昨天的论坛上,世界卫生组织驻华首席代表贝汉卫对中国医改做出了肯定,这位针对卫生可及性和医疗费用攀升的问题向中国政府提供顾问咨询的官员表示,全国医改协调小组给出了中国医改全方位的“大药方”,小组下分卫生管理和服务提供、融资、医疗保障体系(即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体系)、药品分销监管机构四个部分,从融资到人力资源一一制定政策,全面解决目前中国医疗卫生所存在的问题。(北京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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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12-13 18:51:04 | 显示全部楼层
老年人消费卫生资源是一般人的3~5倍 基本医保资金支付将高速增长


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常务副主任李本公在12月12日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说,人口老龄化给一个国家经济社会带来的影响是广泛、长期和复杂的。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老龄化给我国带来了诸多挑战。

  养老保障负担日益沉重。1990年,我国在职职工和退休职工比例是10:1,2003年,这个比例下降到3:1,根据预测,到2020年还要继续下降到2.5:1。老年人医疗卫生消费支出压力越来越大。根据测算,老年人消费的医疗卫生资源是一般人的3~5倍,随着老龄化的加快,基本医疗保险资金的支付将呈高速增长。

  为老年社会服务的需求迅速增加。目前我国80岁以上的高龄老年人有1600万,纯老年人家庭占有老年人家庭的比例将近40%,再加上其他老年人当中的病残人员,需要照料的数量非常大。以养老床位为例,到2005年底,全国各类老年社会福利机构拥有床位149.7万张,平均每千名老年人仅拥有10张床位,而发达国家平均每千名老年人占有的养老床位是50~70张。

  李本公说,面对严峻的老龄化形势,首先要营造一个与老龄社会相适应的思想舆论环境,促使全社会树立老龄意识,关心、重视、支持老龄事业的发展。同时也要促进每一个人树立自我终身准备的意识。从年轻时就为老了以后的生活做好经济上、身体上、心理上等各方面准备。要抓紧做好老年人养老、医疗、服务等各方面的制度安排,建立完善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人口老龄化发展相适应的老年社会保障体系。要大力发展老龄产业,逐步形成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医疗保健、康复护理等综合性的服务网络。(健康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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