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履平沙 发表于 2013-9-16 16:27:00

样品管理制度

1 目的:规范样品的接收、保管、处理过程,确保样品的准确性和可追溯性,便于复查,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 范围:适用于采购产品、过程产品、成品、抽取或顾客提供给的样品。
3 职责      
3.1 质量安全部是样品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各部门对所有样品进行保存、检验和处置。
4.1 样品的接收
4.1.1外来样品工作程序
样品的接收:质量安全部对外来样品(公司其他部门提供的、供方或顾客提供的样品)接收后,应做好明确标识,包括样品名称、送样人、样品来源、时间、检验项目等信息,并按要求储存于待检区域。
4.1.2 原辅料样品的接收:所有的原辅料按要求抽样检测后,留存样品,做好标识,包括样品名称、样品来源、时间,贮存于原辅料样品专柜。
4.1.3 出货留样:我司发出的散油及成品粕需按车封样,并保存于待检区域,每个样品需做好相应标识。我司出货样品标识信息有客户名称、合同编号、发货单号、车牌号、发货区域、发货人、发货日期。
4.2 样品的保管
4.2.1质量安全部应保持样品完好,并按“待检”、“在检”、“已检”分区域分类存放。
4.2.2样品的存放场所应保持清洁,摆放整齐有序,环境条件(如温度、湿度等)适宜样品的储存。
4.2.3 留样瓶、袋要密封好,标识清楚齐全。
4.2.4 保持留样柜的卫生,每个样品柜有专门的负责人。
4.3 样品的存放期限
4.3.1 采购产品的样品
4.3.1.1 采购原料抽样检验的样品保存时间为3个月。
4.3.1.2 采购辅料抽样检验的样品标识后保存至该批产品使用完毕为止。
4.3.1.3 半成品油脂抽样检验的样品应保存3个月。
4.3.2 过程产品的样品
4.3.2.1 在线检测质量合格的样品应保存2天,质量不合格的样品应保存7天。
4.3.3 成品的样品
4.3.3.1跟班检验的成品(粕、油)样品应保存2天,质量不合格的应保存7天。
4.3.3.2 巡检或周期抽检的成品(粕、油)样品应保存7天,质量不合格的应保存15天。
4.3.3.3 含有包装的出货产品的留样需保存至产品保质期结束,散装的出货产品应保存至少6个月。
4.3.4 送检(委托检验)的样品
4.3.3.1 送检(委托检验)的样品应留存30天
4.2.2样品的存放场所应保持清洁,摆放整齐有序,环境条件(如温度、湿度等)适宜样品的储存。
4.2.3 留样瓶、袋要密封好,标识清楚齐全。
4.2.4 保持留样柜的卫生,每个样品柜有专门的负责人。
4.3 样品的存放期限
4.3.1 采购产品的样品
4.3.1.1 采购原料抽样检验的样品保存时间为3个月。
4.3.1.2 采购辅料抽样检验的样品标识后保存至该批产品使用完毕为止。
4.3.1.3 半成品油脂抽样检验的样品应保存3个月。
4.3.2 过程产品的样品
4.3.2.1 在线检测质量合格的样品应保存2天,质量不合格的样品应保存7天。
4.3.3 成品的样品
4.3.3.1跟班检验的成品(粕、油)样品应保存2天,质量不合格的应保存7天。
4.3.3.2 巡检或周期抽检的成品(粕、油)样品应保存7天,质量不合格的应保存15天。
4.3.3.3 含有包装的出货产品的留样需保存至产品保质期结束,散装的出货产品应保存至少6个月。
4.3.4 送检(委托检验)的样品
4.3.3.1 送检(委托检验)的样品应留存30天
本篇文章来源于 检验在线

fermenter 发表于 2013-9-19 10:48:50

比直接学习管理书好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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