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uqqo 发表于 2008-5-19 10:28:10

全国哀悼日

国务院发布公告:5月19日至21日为全国哀悼日

2008年05月18日18:47来源:人民网
  

    人民网北京5月18日电 据中国政府网报道,国务院今天发布公告宣布,为表达全国各族人民对四川汶川大地震遇难同胞的深切哀悼,国务院决定,2008年5月19日至21日为全国哀悼日。公告全文如下:

   
国务院公告


    为表达全国各族人民对四川汶川大地震遇难同胞的深切哀悼,国务院决定,2008年5月19日至21日为全国哀悼日。在此期间,全国和各驻外机构下半旗志哀,停止公共娱乐活动,外交部和我国驻外使领馆设立吊唁簿。5月19日14时28分起,全国人民默哀3分钟,届时汽车、火车、舰船鸣笛,防空警报鸣响。

wyhwym 发表于 2008-5-19 15:10:10

就像一家报纸说的,黎民享受国哀,是我们国家我们的人民进步的表现,是我们人民团结,真情永在的表现,是我们的党政府爱人民的表现!今天我衣着整齐,今天我站在路边!望着西南方向,哀悼我们的同胞,愿灾难不再来!

wuqqo 发表于 2008-5-20 06:56:44

逝者安息,生者坚强.

zx828 发表于 2008-5-29 01:19:45

默哀,我只能默默的支持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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