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药政监管模式将进入调整与转型期:得政策者得天下,一向觉得,对于监管模式演化的体会,有时候,实在是重于法规条文本身的,正如从零再来老师的文中所说,政策一年三变,稍有不慎,上千万的投资就会付之流水,如何把握法规分寸,更明确的说,是如何能前瞻性的把握法规趋势分寸,从而在行业竞争中掌握先机就显得非常重要,从近年的法规走向看,我觉得我们的药政监管走向将有可能重现以下几个特征区:
a) 直接监管特征区:时段:在药政风暴之前。临床表现为:以直接有形的手段(如新药保护、监测期等等)参与多方利益(国内外,企业利益与公众利益等)的博弈与平衡,这是监管的初级区,这种监管大多具有龟腚规则滞后、执行官僚、僵化的特征,监管效率较低。
b) 顾客导向特征区(在我国,更为调整与转型期):时段:在药政风暴之后直至今日。临床表现为:以人为本,注重重大事件的监管,对顾客个体利益的诉求有着非同一般的反应效率,但这种监管一旦不慎,容易陷入处处消防,疲于奔命的监管窘境,并且,当个人利益太多超越公共利益,往往伤害行业本身。
c) 风险控制特征区:时段:已经萌芽,成型在可预见到的将来。临床表现为:以法律为工具,通过明确的政策预期及对重大风险的前瞻性控制进而引导产业走向,规范产业的行为,它执行依法办事但不墨守成规,以控制风险,追求有价值的结果为最大目标,这是监管的较高层级。